维爱安宁-患者关爱项目
维爱安宁-患者关爱项目
项目背景
为了减轻患者及其家庭的经济负担,促进患者接受标准化诊疗,早日康复,改善生活质量,中国初级卫生保健基金会发起“维爱安宁-患者关爱项目”,包括药品援助项目、检查费用援助项目、药物使用监测项目。
项目周期
2023年7月-如援助药品/资金发放完毕,项目自动结束,将不再接受患者申请。
项目对象
符合项目要求的十二指肠溃疡患者40名,胃溃疡患者40名,反流性食管炎患者40名。
药品援助项目
申请条件
1.基本条件
①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军官证的大陆患者。
②知晓并同意遵守项目相关规定且自愿按程序申请。
2.医学条件
①经医学评估确认符合兰索拉唑碳酸氢钠胶囊(信维宁®)在中国获批适应症(十二指肠溃疡/胃溃疡/反流性食管炎)且需要进行兰索拉唑碳酸氢钠胶囊(信维宁®)治疗的患者。
②符合经内镜诊断:活动期(A1或A2期)良性十二指肠溃疡、胃溃疡,最大径不超过20mm;反流性食管炎,洛杉矶分级A-D级的患者。
③最近1月未应用抑酸药治疗的患者。
④不存在对试验药物过敏的情况;不同时使用硫酸阿扎那韦、盐酸利匹韦林、奈非那韦;不合并严重肝肾功能不全等其他重大疾病;不处于妊娠期且无其他禁忌症的患者。
援助方案
满足项目基本条件的患者,经医学评估确认符合项目医学条件,经项目办审核通过后,可获得兰索拉唑碳酸氢钠胶囊(信维宁®)援助药品。
如患者确诊为十二指肠溃疡可获得6盒援助,如患者确诊为胃溃疡可获得8盒援助,如患者确诊为反流性食管炎可获得8盒援助。
注:
①项目对象:符合项目要求的十二指肠溃疡患者40名,胃溃疡患者40名,反流性食管炎患者40名。
②兰索拉唑碳酸氢钠胶囊(信维宁®)使用剂量遵循说明书用法。
③申请援助期间,建议患者按期用药,合理安排医学评估时间。
终止条件
1.患者去世。
2.由项目医生根据检查结果评估判断患者不适合继续使用兰索拉唑碳酸氢钠胶囊(信维宁®)。
3.经项目医生评估患者使用兰索拉唑碳酸氢钠胶囊(信维宁®)出现不可耐受的不良反应,或出现需永久停药的不良反应。
4.患者自动放弃援助资格。
5.患者将援助药品出售或转赠他人。
6.患者在项目申请及受助期间,违反项目规定。
7.患者及家属提供不实的医学、身份证明等资料。
8.患者及家属不能配合项目办或审计抽查或抽查结果不合格。
9.患者及家属严重干扰中国初级卫生保健基金会、项目药房及药师、项目医生等项目相关人员正常工作秩序,或为了得到项目援助,向上述机构或人员行贿的。
10.因不可抗力因素(如国家政策变化、捐赠方政策调整、自然灾害、发生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导致项目无法继续开展。
11.已过项目申请截止时间,或未到申请截止时间但援助已经发放完毕。
项目流程
注意事项
1.项目材料清单及要求
材料清单 |
材料要求 |
患者本人身份证照片 |
注册完成后,按流程对身份证正反面拍照提交。 |
项目知情同意书 |
线上仔细阅读相关条款,由患者本人正楷签署并提交。 |
确诊材料 |
①需提供体现确诊活动期(A1或A2期)良性十二指肠溃疡、胃溃疡,最大径不超过20mm;反流性食管炎,洛杉矶分级A-D级的相关材料。 ②此材料需由项目医生签字并盖项目医生章方为有效。 |
内镜检查报告单 |
①为患者本人报告单。 ②此材料需由项目医生签字并盖项目医生章方为有效。 |
医学条件确认表 |
①参考样表按实际情况如实填写。 ②此材料需由项目医生签字并盖项目医生章方为有效。 ③医生评估时间距项目办审核时间不超1个月。 |
项目专用处方 |
①处方有效时限为1个月,需在处方有效期内领取完援助药品。 ②此材料需填写完整,并由项目医生签字并盖项目医生章方为有效。 |
2.申请进度可在微信公众号进度查询,如以上渠道未公布相关信息,请致电项目热线咨询。一般项目办在患者上传申请材料后的3日内审核并通知患者审核结果。
3.项目办公室将对患者资料进度登记、审核并保存;如因提交延时或资料不全影响治疗,患者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4.患者在收到援助药品后,需自行寄回援助药品空药盒至项目药房,如未返还将影响后续检查费用援助项目的申请。
检查费用援助项目
申请条件
1.药品援助项目入组患者。
2.经医学评估确认需进行相关检查的患者。
注:
①项目对象:符合项目要求的十二指肠溃疡患者40名,胃溃疡患者40名,反流性食管炎患者40名。
援助方案
经医学评估确认需进行相关检查并开具检查单的药品援助项目入组患者,在完成相关检查后提供检查报告单和发票,经项目办审核批准后,可获得检查费用资金援助。
每位患者仅可申请一次,援助总金额最高不超过2000元,且援助金额不超过患者检查费用的实际自付金额。
*检查费用包括内镜、心电图、尿常规、血常规、肝功能、肾功能检查,其中内镜检查费用援助需完成内镜复查,否则内镜检查费用无法获得援助,每位患者最多可获得2次内镜检查费用援助。
终止条件
1.患者去世。
2.患者自动放弃援助资格。
3.患者在项目申请及受助期间,违反项目规定。
4.患者及家属提供不实的医学、身份证明等资料。
5.患者及家属不能配合项目办或审计抽查或抽查结果不合格。
6.患者及家属严重干扰中国初级卫生保健基金会、项目药房及药师、项目医生等项目相关人员正常工作秩序,或为了得到项目援助,向上述机构或人员行贿的。
7.因不可抗力因素(如国家政策变化、捐赠方政策调整、自然灾害、发生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导致项目无法继续开展
8.已过项目申请截止时间,或未到申请截止时间但援助已经发放完毕。
项目流程
注意事项
1.项目材料清单及要求
材料清单 |
材料要求 |
检查报告单 |
①检查报告单为患者本人。 |
检查费用发票 (线上审核通过后需邮寄纸质原件至项目信箱) |
①正规渠道医院的发票。 ②发票抬头需为患者本人。 ③发票内容需写明检查费用项、实际自付金额,若没有写明,需要同时提供对应发票明细单原件或医保结算单原件。 ④提供原件,如提供复印件/照片,需在国税平台进行验证,且结果为真。 |
2.申请进度可在微信公众号进度查询,如以上渠道未公布相关信息,请致电项目热线咨询。一般项目办在患者上传申请材料后的3日内审核并通知患者审核结果。
3.项目办公室将对患者资料进度登记、审核并保存;如因提交延时或资料不全,影响援助金支付,患者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4.若患者提供的申请资料不足以满足项目申请需求,项目办公室会根据患者具体情况要求提交补充资料。
药物使用监测项目
项目方案
为了保障用药安全,所有参与维爱安宁-患者关爱项目-药物援助项目的患者均需要参与药物使用监测项目,在使用援助药品期间同意项目医生对药物使用情况进行监测,由项目医生指导患者上传就诊记录及各项检查结果。
注:
①项目对象:符合项目要求的十二指肠溃疡患者40名,胃溃疡患者40名,反流性食管炎患者40名。
②包含首诊及至少1次复诊记录,各项检查结果齐全。
③病历记录内容真实、完整,填写规范,无漏项和缺项。
终止条件
1.患者去世。
2.患者未按照项目规范或要求填写知情同意书。
3.患者或法定监护人、直系亲属要求退出项目。
4.因不可抗力因素(如国家政策变化、捐赠方政策调整、自然灾害、发生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导致项目无法继续开展。
项目流程
联系我们
援助热线:010-58103403(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3: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项目邮箱:waanpap@ilvzhou.com
项目信箱:北京市100024信箱59号分箱中国初级卫生保健基金会“维爱安宁-患者关爱项目办公室”(只接收EMS特快专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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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2023维爱安宁患者关爱项目”微信公众号
1、通过微信公众号了解项目、查询项目合作机构以及申请进度。
2、患者通过微信公众号在线申请,可在申请阶段提交申请材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