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欣生鼻咽癌特殊患者援助项目-青岛专项
项目背景
为了帮助更多试用于与放疗联合治疗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表达阳性的Ⅲ/Ⅳ期鼻咽癌患者,同时配合青岛市医保大病医疗救助政策,形成多方共付的大病患者救助机制,共同为鼻咽癌患者减轻医疗负担,提高患者的生存几率和生活质量。由中国初级卫生保健基金会生命绿洲公益基金提供支持,北京生命绿洲公益服务中心从现状出发,联合医疗领域内专家,于2016年10月在青岛发起主办“泰欣生®—鼻咽癌特殊患者援助项目”
立项信息
由北京生命绿洲公益服务中心发起主办“泰欣生®—鼻咽癌特殊患者援助项目”,并受到中国初级卫生保健基金会生命绿洲公益基金提供支持,联合主办
启动时间
2016年10月1日
截止时间
援助药品发放完毕,项目自动结束,将不再接受患者申请,已成功入组患者的援助药品领取将不受项目结束的影响
申请条件
医学条件:
1、参加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并取得门诊大病资格、核准病种为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表达阳性的Ⅲ/Ⅳ期,临床诊断为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表达阳性的Ⅲ/Ⅳ期鼻咽癌患者;
2、无尼妥珠单抗注射液(泰欣生®)药品说明书中列明的禁忌症;
符合上述条件者,经项目医师评估后准入。
其他条件(援助对象与援助方式)
低保患者:
1、参加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并取得门诊大病资格;
2、提供有效的低保证或特困证证明;
3、根据医学评估需进一步治疗的,可通过本项目获得最多24支尼妥珠单抗注射液(泰欣生®)的援助;
医保患者:
1、参加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并取得门诊大病资格;
2、已经使用且享受青岛大病医疗救助报销不少于16支尼妥珠单抗注射液(泰欣生®)的患者;
3、根据医学评估需进一步治疗的,可通过本项目获得最多8支尼妥珠单抗注射液(泰欣生®)的援助
联系我们
援助热线:400-6508657
项目邮箱:taixinshengpap@126.com
资料邮寄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福州南路8号 泰欣生特殊患者援助项目办公室收(只接收顺丰快递)
邮编:266000